公共汽車乘坐規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共汽車乘坐秩序,規范乘坐行為,保障乘車安全,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在本市乘坐滕州市交運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公共汽車的乘客應當遵守本規則,自覺維護乘坐秩序和乘車環境。
第三條 乘客候車應當服從運營企業從業人員的管理,在站臺或者人行道上自覺排隊,依次先下后上。車輛駛離站點后,乘客不得上下車。
第四條 老、幼、病、殘、孕婦及懷抱嬰兒者優先上、下車,其他乘客應當主動讓座。乘坐輪椅的乘客在乘坐無障礙公交車時,輪椅應當移動至無障礙區域并安全固定。
第五條 乘客上車后應當注意乘車安全。乘客乘車時應當做好自我保護,坐穩、站穩和扶牢,自行妥善保管攜帶物品。待車輛停穩后,乘客依次先下后上。乘客乘坐高速公路線路時,應當規范佩戴安全帶。
第六條 乘客乘坐無人售票車應當按照指定的車門上、下車。車輛抵達終點站乘客應當全部下車,下客站不準上車,不得妨礙運營企業從業人員維護乘車秩序。
第七條 乘客上車后應當主動購買車票或者支付車費,并保存好有效乘車憑證,配合運營企業從業人員查驗,不得使用無效、偽造、變造的乘車憑證或者逃票。乘客乘坐無人售票車應當自備零錢或使用電子乘車卡、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車費,車上不設零找。
第八條 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不得單獨乘車。
第九條 車票限一次乘用,不得分程乘坐。
第十條 乘客乘車時凡越站、無票、持廢票、不支付車費、支付車費不足的,運營企業從業人員可以要求乘客補交車費,并可以對其按照營運收費標準的5倍加收車費。
第十一條 乘坐公共汽車禁止下列行為:
(一)強行登車、吊車、攔車、扒車;
(二)多占座位或者躺臥、站立在座位上;
(三)損壞車輛、車廂內的設備及服務設施,非緊急情況下隨意動用安全錘、滅火器等安全設施;
(四)自行開關車門;
(五)行駛過程中與駕駛員攀談、聊天等妨礙其正常操作;
(六)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七)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隨意走動;
(八)跳車、撐傘等危及安全的行為;
(九)在車廂內飲食(嬰兒、病人除外)、吸煙(含電子煙)、點燃明火、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和乞討;
(十)在車廂內或者向車窗外扔擲雜物、垃圾;
(十一)在車廂內擅自涂寫、刻畫或者懸掛、張貼物品;
(十二)在車廂內兜售商品、散發廣告或者從事營銷活動;
(十三)在車廂內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十四)攜帶物品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
(十五)影響乘車安全和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禁止乘坐公共汽車:
(一)赤腳、赤膊、油污衣褲者、醉酒肇事者、烈性傳染病患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
(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的;
(三)攜帶活禽以及貓、狗(導盲犬、軍警犬除外)等動物的;
(四)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的;
(五)攜帶其他可能污損車輛、危及行車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的(含充氣氣球、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等其他充電輔助交通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乘坐公共汽車的情形。
第十三條 乘客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免費乘車待遇的乘客,憑有效證件,經運營企業從業人員查驗后,可以免費乘坐滕州市交運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公共汽車。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
第十五條 乘客違反本規則的,運營企業從業人員有權勸阻和制止;制止無效的,運營企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為其提供服務。
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則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擾亂公共秩序、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違反本規則關于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管理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公交車乘坐安全須知
1、要待公交車停穩后先下后上,依次上車。如果人多擁擠,最好等候下一班車。不要跟著進站車輛奔跑。
2、不要在未征得駕駛員同意的情況下,隨意直接從后門上車,如果此時正值駕駛員準備關閉車門或發動起步,極易發生車門夾傷等事故。
3、上車過程中,要將攜帶的包裹置于胸前,以免擠掉或被車門夾住。攜帶物品的乘客不要把物品放在妨礙車內通行的位置,以免出現突發情況時,給車內乘客逃生造成障礙。
4、車輛在行駛中,不要和司機閑談,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嚴禁搶奪司機的方向盤,強行下車。不要將頭和手及身體的其他部位伸到車窗外面。
5、坐著的乘客保持坐穩姿態,不要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隨意更換座位,以免造成意外。站立的乘客,要抓好扶手,不要只顧玩手機,不要站立在上下車門的禁止站立區域。攜帶背包的乘客,將包放置在身前,注意包內物品,防止拋撒。不要在車內追逐、打鬧,禁止吸煙。
疫情防控乘車須知
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滿足市民乘車需求,共同營造安全健康出行環境,乘坐公交車時,請乘客積極配合做好以下幾點:
1、乘客乘車必須測溫、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和掃場所碼、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掃碼顯示為黃碼、紅碼及彈窗提示的一律不準乘車。行程碼顯示外地行程的需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無智能手機的學生乘車,須持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和本人頁,或社區開具的14天無外出紙質證明,以上兩種方式均須同時登記監護人聯系方式方可乘車。
3、沒有智能手機和老年卡的老人乘車時,須提供身份證并登記聯系方式方可乘車。
4、建議使用公交卡、掃碼支付等非接觸的支付方式乘車。
5、乘客上車后分散乘坐,保持一定間距,如車內乘客較多時,盡量乘坐下一輛車。